产科医疗过错分析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6-06-20 20:45) 点击:243 |
2014年8月 4 日,原告入住瑞丽市民族医院医院,在住院治疗期间,被告医院违背诊疗常规,在无任何检查明确诊断病因的的情况下给孕妇肌注黄体酮。8月5日做了B超,诊断胎儿存活,也没有相关使用孕酮治疗的相关检查,继续使用保胎药物治疗,8月9日,患者出院, 被告医院仍没有尽到孕期定期进行B超等相关检查的注意及告知义务,致使9月2日原告阴道大出血,最后诊断为稽留流产的后果.延缓了稽留流产的处理,加重了原告的医疗成本.况且如果被告医院能够完善孕期的各项检查以及告知原告孕期的注意事项有可能不会发生稽留流产的后果. 原告认为,被告医院违反医疗规范与常规,在事先不明确诊断检查的情况下,擅自选择孕酮治疗方案,当患者出院时,也没有尽到相应的孕期保健的告知义务,致使患者稽留流产的损害后果,被告医院存在严重的医疗过错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后果,医疗过错行为与原告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十分明确,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应当对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附注 1、黄体酮用过量的话也会造成稽留流产(知网) 文献:汪俊敏,妊娠期孕酮疗法导致胎儿畸形的危险性[J]国际妇产科杂志,1987,14(3):87 赵淑琴,王金梅,罗成,保胎药物在早期先兆流产中的应用,[J],内蒙古中医药,2011,30(21):65 2、哪些先兆流产不宜用黄体酮(知网) 哪些先兆流产不宜用黄体酮呢? 黄体酮有没有保胎作用呢? 肯定是有保胎作用。只是黄体酮仅适于因自身孕激素分泌不足而出现流产征兆者。黄体功能不足是女性不孕的常见因素,也是流产的主要原因之一。对黄体功能不足者,如有受孕可能,自基础体温上升的第三天起给予黄体酮治疗。确实已经妊娠者,用药持续到妊娠第9-10周。 一、染色体异常者。该类先兆流产系染色体数目及结构异常,属遗传基因缺陷所致,用黄体酮治疗肯定不会有效,当然使用其他药物也不会有效,因为这种情况非药物所为。 二、外界环境不良因素所致者。常见的为有害的化学物质如镉、有机汞、镍、铅、氯丁二烯、乙烯基氯等等,均易引起流产、死胎。对此用黄体酮是无能为力的。放射性物质、重体力劳动、剧烈运动、闪挫等所致先兆流产,使用黄体酮同样也无效果。 三、母体本身疾患所致者。母体有重大的消耗性疾病,如急性传染病、严重的贫血、肾炎、糖尿病,或高热、肺炎、伤寒、中毒、缺氧、霍乱等急性疾病,或营养不良引起的先兆流产,以及宫颈闭锁不全,以及子宫体本身的问题如子宫中隔、单角子宫等,也是常见的流产因素。免疫因素所致者,如抗精子抗体阳性、透明带免疫、ABO血型不合等,均不可使用黄体酮。 四、由父母因素所致者。约有10%-15%的男性生殖道内存在着无症状的感染,精液中含有一定量的细菌,这种隐性感染常常干扰精卵结合和着床,易使胚胎流产。近年来,凡有宫内操作史(如人工流产、输卵管通液等)的女性,60%以上的患者可检查证实有支原体、衣原体感染,而且是混合型的感染。宫内感染是后果是严重的,可导致孕胚蜕膜炎,引起胚胎蜕化、死亡、流产。这种因素所致的流产,使用黄体酮有害无利。 五、其他因素。服用有碍胚胎发育的药物,吸毒,性病,这些因素也可以引起先兆流产,黄体酮起不到作用。 鉴于诸多研究结果,国际上已不推荐用孕激素治疗先兆流产,尤其是妊娠早期更不宜使用。据报道,在孕早期使用大量的黄体酮,胎儿脊柱、肛门、四肢等部位发生畸形的危险可增加8倍。如果使用人工合成的孕酮(如炔诺酮具有雄性化作用),约有18%的女性胎儿男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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